关于“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开展绿色绩效评价工作自评结果”的公示

       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《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照“自主评定、自行证明”原则,依据《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(试行)》以及行业指标解释,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开展绿色绩效评价工作,自评结果:绿色基准(浅绿),评价证明报告详见附件。
       现按要求开展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8日(1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评价认定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,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公司邮箱qiych@tidepharm.com,工作人员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作出回复,回复意见结果在本公示平台上公布。


附件一:制造业(C)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
附件二:企业绿色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汇总报告

创建时间:2025-11-10 13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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